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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收缴经费新思路  尝试税务窗口经费收缴新办法

根据《公司法》、《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成立后必须依法组建工会,这一点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中却遇到了困难。一方面,私营业主觉得既然是私企那就没有上级管理部门,就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必要,另一方面,一旦成立工会组织,势必要缴纳工会经费,这如同“割肉”一般。这些私营业主对上缴工会经费的抵触情绪成为工会组建的一大瓶颈。

众所周知,工会经费是任何一个工会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命脉,也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物质基础。上缴经费是每一个工会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私营企业组建难以及经费收缴严重不足等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们,因地制宜地创新机制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任务。

以经济园区为例。现在的经济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得遍地都是,但在1996年,经济园区还只是新生事物,郊县也没有几家。市区范围我们普陀的星云经济区则是全市首家,注册于经济园区的户数为1600余户。在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没有规章可以遵循的情况下,星云经济园区工会联合会在园区党总支、区总工会、镇总工会的领导和指导下于19986月成立了。接踵而来的便是经费收缴问题。

我们的做法是:

一、根据实际设立多种经费收缴额度标准。

经济区的招商工作是面向全国各地的,因此经营地也遍布全市各区,且企业规模多为中小型,考虑到企业多位创业阶段,为了不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消除其后顾之忧,降低组建工作的难度,在确保市总经费上缴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不同的企业规模制定三种经费收缴额度标准。企业规模为10人以下的,按照10/月的定额标准收缴;企业规模为10人-25人的,按照企业工人工资最低保障线来计提工会经费;企业规模在25人以上的,严格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收缴。这一标准在实践中普遍受到私营业主的认可。

二、依托经济杠杆实施“税务窗口收缴”。

在明确经费收缴标准的基础上,我们在如何使收缴落到实处上下功夫。当时的星云经济园区为了方便客户的每月纳税申报,税务部门在星云经济区大厅内专门设立了一个纳税窗口,而且由经济区专门抽调人员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纳税工作,于是,我们就利用这个机会,开始实施“税务窗口收缴”工作,抓住企业纳税申报的时机集中进行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努力做到“四个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工作到位、资金到位。从98年的9月开始是1季度收缴一次,为了确保这一季一次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能顺利完成,我们在每次“税务窗口收缴”工作开始前的一个月利用工会每月定期出版的《星云信息》上发出通知,以提醒业主在下月报税时上缴工会经费。“税务窗口收缴”工作坚持至今,不仅切实杜绝了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收缴无序、管理不规范等现象,更落实了“三个保障”:即保障了按时收取经费;保障了及时将工会经费上缴给上级部门;保障了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做好上缴经费的制度化管理。

“税务窗口收缴”经费工作的主体是工会,其实施人也是工会工作者,并不存在代收或托管,因此经费的所有、使用和管理都应有制度保证。为了使工会经费收缴能稳步增长,一定要在经费的管理上做到制度化,不仅要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而且要强调经费的审查监督,增强经费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使经济区有限经费真正为基层工作服务,为上解经费服务,为确保重点项目服务。全面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强化经费的制度化管理是“税务窗口收缴”经费工作坚持至今的一大“法宝”。尽管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具有固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但我们尽量在确保上解的基础上“取之于私企,用之于私企”,比如,高温慰问;困难职工慰问;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职工的劳动技能竞赛和培训等,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当然,我们在实践中还要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经费收缴与工会组建工作并不是一对矛盾。

组建是为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经费收缴同样是维权的经济保障,只要处理的好,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实施“税务窗口收缴”,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拨缴,实质上就是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点是经济园区私营业主、职工以及工会工作者都必须统一认识的。经过几年的运作,依法拨款和上解工会经费已成为经济区企业自觉的行为。

第二,机制创新一定是因地制宜的,切不可千篇一律。

开展“税务窗口收缴”是根据星云经济园区企业的特点和工作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它是因地制宜而产生的,但它不是唯一的,有些条件成熟的地区甚至可以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机制是要创新,但一定要切合实际,切不可千篇一律,也不可一蹴而就,必须像星云当年那样,摸着石头过河,不断规范、不断完善。

第三,基础工作一定要做细、做深、做透。

星云经济区工会在实施“税务窗口收缴”工作之前,进行了大量的摸底调研,包括对经济区企业规模和基本情况进行普查;到地方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了解情况;与税务协调落实“窗口”问题;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信息的掌握;与税务部门共同分析经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办法和对策等等。这么一个小小的“窗口”却聚集了大量的信息和工作量。“周密部署、精心策划、认真收缴、热情服务”,这十六字也是“税务窗口收缴”工作能坚持多年的又一大原因。

总之,把依法缴纳工会经费和依法纳税有效地揉和在一起,实行限时申报、限期缴费,不仅事半功倍,更主要的是,较大程度地推进了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增强了私营业主拨缴经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的收缴率,为其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健全,逐步向有条件的单位和园区推广,使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做得更实。

20059月,上海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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