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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镇总工会组织体制和运作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区总工会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全总、市总关于街道镇总工会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站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发挥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有作用的高度,从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和服务社区党建工作的要求出发,普陀区总工会就街道镇总工会建设进行了调研分析和探索思考。
一、适应新形势,适时组建街道镇总工会
随着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普陀区加快了现代化新城区的建设,全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给街道镇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是非公经济迅猛发展和新经济组织大量涌现,工会组建的任务面广量大、难度高,亟需街道镇工会加快新建企业的工会组建,以“工建”服务“党建”,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是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企业转改制的力度加大,使得经济利益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亟需街道镇工会当好协调者,及时预防、调处、化解劳资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职工劳动关系大变动和社区职工队伍大扩展,工会维权的领域扩大,任务紧迫,亟需街道镇工会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表达和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新建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大量增加,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亟需街道镇工会加强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帮助和引导新会员完善自我、与时俱进;
五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和中心城区人口大量导入,社区的再就业、扶贫帮困、医疗互助保障等任务日益繁重,亟需街道镇工会承担社会职能,关心和保护弱势职工群体的具体利益。
新的形势给社区工会工作的领域、对象、内容等带来了新的变化,也对街道镇工会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2005年3月我区长征、长风“一镇一街”率先建立街道镇总工会,实现了街道镇工会组织体制的新突破。当年10月全区9个街道镇实现了总工会全覆盖。
二、立足区情,探索街道镇总工会新机制
区总工会立足区情,在街道镇总工会建制及其组织架构、运作机制上进行探索实践,形成预警“双向互通”,调处“四轮联动”,保障“两翼并展”的大维权工作思路。
(一)建制阶段,着力探索街道镇总工会的组织设置及管理
1、加强组织建设,理顺街道镇总工会组织架构。
一是民主选举街道镇总工会三套班子成员。街道镇总工会每届任期5年,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同时产生经审委和女工委。
二是完善工会组织网络,明确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第一级是街道镇总工会;第二级是楼宇、园区、集团、小区工会;第三级是企业独立工会、工会小组。街道镇总工会的建立,进一步扩大辖区内无上级主管单位工会工作的管辖权限。
三是落实人员编制、增设内部机构,明确街道镇总工会相关部室工作职责。在街道党政和区总工会的关心支持下,全区各街道镇总工会都配备5-6位专兼职工作人员,平均每个总工会都有面积近
150平方米
的办公场所。街道镇总工会根据实际,增设内部机构,如组建了组织宣教部、权益保障部、行业工会工作部、财务部、办公室等;同时还制订、明确了各部室职责要求以及与区总工会部室的对应关系。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街道镇总工会日常管理。
一是建立街道镇总工会日常管理制度。实行例会制和调研制。街道镇总工会每周召开主席办公会,每月召开部室工作会议,双月召开二级工会干部例会,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二是建立街道镇总工会全委扩大会议暨专委会制度。实行全会报告制和专委会议事制。街道镇总工会全委扩大会议的人员构成是工会代表大会的全体会员代表。街道镇总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向会员代表作半年的工作报告,落实代表常任制。按照区域相临、行业相近、业务相通的原则,各街道镇分设数量不等的专委会,制订边界清晰的各专委会工作职责。街道镇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分别担任各专委会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专委会专题议事会议,发挥会员代表议事的作用,推动会员代表常任制,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二)推进阶段,着力探索街道镇总工会维权机制及运作
街道镇总工会建立后,充分发挥工会程序维权和实体维权的功能,对劳动关系的状况进行调研分析,针对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分处萌芽期、波动期和平稳期的三种势态,实施大维权工作思路。对于劳动争议萌芽期采取双向互通的预警机制;对于劳动关系波动期采取四轮联动的调处机制;对于劳动关系平稳期采取两翼并展的保障机制。
——双向互通的预警机制。由于区内80%是5-20人的小企业,且原始积累期非公企业劳资关系复杂的实际,针对街道镇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和集访事件,街道镇总工会建立上下互通的双向预警机制。一是工会主席下访制,在楼宇、园区、集团等建立信息直联点,根据实际建立工会主席谈心室,职工心理疏导室等;二是双代表通讯制,即工会会员代表、职工代表的信息反馈制度,根据街道镇实际,利用街道镇总工会网站、青工E坊分站,设立民主直通车、举报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以便及时掌握突发信息。
——四轮联动的调处机制。街道镇总工会定期了解汇总职工思想动态和心理波动情况。并以社区职代会为核心平台,联动社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社区联席会议和社区劳动法律监督检查等机制,实施“四轮联动”,对劳动关系共性问题进行调处。同时推进街道镇三级工会组织的联动,推进街道镇、园区(楼宇、集团)、企业三级职代会的联动,推进街道镇三方协商机制、园区三方协商机制、企业平等协商机制的联动;推进街道镇总工会与街道镇党政、人大的进一步沟通协作,更好地在辖区范围内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
一是健全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建议制、年会制、紧急约见制。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任政府方首席代表,街道镇党(工)委分管工会工作副书记任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街道镇每年召开一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遇突发事件召开紧急约见会议。建议来源主要是街道镇总工会的调查研究,有关会议听取基层工会意见,职工代表提案。
二是健全社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实行议题制、年会制、紧急约见制。各街道镇每年召开一次三方协商机制工作会议。议题来源主要是街道镇总工会调查研究,有关会议听取基层工会意见,职工代表提案。
三是健全社区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公告制、巡视制、年会制。各街道镇每年开展一次劳动法律监督检查。镇总工会则充分利用一级人大、一级政府和一级工会的资源优势,实行镇人大、镇劳动科与镇总工会联合执法检查。镇人大副主席任首席检查员,检查组由镇人大代表、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镇总工会、职工代表组成。
四是健全社区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提案征集制、述职报告制、共商共决制。街道镇职代会设素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劳动关系协调、民主管理、女职工、提案审查等专委会。各专委会内设常委会,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委员由总工会一届委员会的委员担任。每年召开一次社区职工代表大会、两次职代会专委会专题会议。职工代表有知情建议、协商共决、评议推荐、选举罢免、检查监督等五项职权。
——两翼并展的保障机制。街道镇根据区域内职工群体利益诉求情况,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实施保障。针对不同群体职工需求的差异性,实施两翼并展的实体性保障机制。一是建立街道镇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强化对一般群体的培训;二是完善街道镇总工会职工优秀人才发展促进会,强化强势群体的发展,满足这类群体对政治抱负和社会责任的需求。
街道镇总工会建立以来,切实落实了一级地方工会工作任务,取得了工作实效。一是借助工会地位的提升,工会组织建设得到推进,全区街道镇新建工会554家,组织职工入会11155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6576人。二是借助机制整合,积极构建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各街道镇总工会大力推进“四轮联动”工作,签订集体合同1386份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400份,集体合同覆盖率达90%以上;三是推进大保障工作。普遍建立社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代办职工互助保障金给付手续,认真做好各类帮困补助工作。培训进城务工人员2800余人;各街镇建立职工优秀人才促进会分会,实施“教育、交流、服务、论坛、对话、提升”六项行动计划;建立青工E坊分站43个,发展青工网友5225人。街道镇总工会的建立,切实在改革、发展、参与和帮扶中履行维护职能。
三、关于深化街道镇总工会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关于人员配备和保障的问题
一是各街道镇专职工会干部的配备,从人数、编制、职级上都存在差异;二是副处级干部任总工会主席全部到位,但基本都是由街道镇分管书记兼任。究其原因,是街道镇工会干部配备未列入编委正式编制序列。市总工会应加强协调,争取编委对街道镇总工会干部定员定编,力争设立专职的同级副职工会主席,从而从源头上,为街道镇总工会干部队伍的配置和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关于名称和机构设置问题
在街道镇一级总工会的名称上不统一,原因是街道镇党委正在试点成立社区党委,故有的称街道(镇)总工会,有的称社区总工会。对这个问题,有必要通过研究作出统一规范。在机构设置上同样需要调整加强,规范街道镇总工会的部室设置。
(三)关于经费收缴和管理的问题
街道镇总工会成立后,工会经费仍然实行四级收缴和管理的制度。原因是街道镇总工会目前的实际工作状态无法收缴经费,如何使街道镇总工会具有独立收缴经费能力,须进一步研究和落实针对性对策。
(四)关于组织管理体系和权限的问题
目前从工会组织管理体系来看,众多的基层工会分别从属于区域(社区、园区)工会、条线工会、行业工会三条线管理,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分类归属,出现一些多重管理的现象,导致组织建制、工作布置、活动方式、运作机制的交叉和重复。这也是在深入探索街道镇总工会组织体制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如:如何适应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理顺街道镇总工会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权限;在街道镇总工会均成立行业工作部的情况下,如何协调直属工会与区行业工会街道镇分会的工作关系;如何确立基层工会从属管理的分类办法,是跟从党建关系、隶属关系、属地关系或是经费收缴关系等应探讨明确,从而为有效开展工作和切实减轻基层工会工作压力提供组织体制上的保证。
(五)关于维权机制运作和完善的问题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工会维权的重要机制,但至今主体尚不清晰,主要表现在业主组织的缺失。街道镇总工会、经济园区工会联合会非常完善,但街道镇、园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缺失,街道镇、园区有企业服务部门,但没有合法的业主组织,现有参加三方协商机制的业主代表是否具有合法性,代表性和认可度都有待研究。同时三方协商机制中政府方代表仅仅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都是帮助职工的,那么三方从力量上显得不对称,长此以往业主会缺乏兴趣,难以体现双赢的效果。此外目前街道镇各行业工会分会在推行三方协商机制、“上代下”工资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运作中,也存在因业主方组织(行业协会)缺失,从而导致的业主方主体是否具备合法性、代表性和认可度的问题等。
(2005年度市总工运研究会调研课题,2005年底截稿。课题组组长:叶小英,执笔:金今、赵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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