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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探索实践与思考
一、以宣传工会法为契机,重点抓好工会组建
1、以上带下组建工会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1996年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在区总的指导下成立的,那时,我们没有找到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到了1998年,在区总的协调下,我委主任室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调整到与企业联系比较密切的管理协调科,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探索。
企业创建之初,没有具体人员负责工会工作,作为上一级组织,我们利用召开企业管理工作会议的机会,把宣传《工会法》作为其中的内容,向企业讲解建立工会的基本条件,这叫作先吹风。同时我们抓住两个切入口,第一个切入口,联合年检,我们利用企业参加年检的时机,对企业实行组建工会的动员,第二个切入口,守法履约检查,就是每年的五、六月间,由我们外经委牵头,组织区各责任部门对上一年度成立的企业实施上门守法履约检查,送政策上门,现场办公,同时利用这个机会对那些还没有入会的企业实行补课。通过这两个切入口,大大提高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入会率。平时我们在走访企业时,也不忘向企业宣传组建工会的意义。
2、把组建工会作为评选优秀外商企业的条件
从2000年开始,我们修改了优秀外商企业的评选条件,把建立工会并开展活动作为条件写进文件中,通过企业自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相关部门评选的方法充分发表意见,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争议的企业我们再到企业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比如上海克劳安电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企业自己建立了工会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是却没有到上级工会办申请手续,通过座谈会后,完善了手续。另有一家港资企业,评选中各部门反映都很好,由于工人曾经闹过事,企业老总怕建立工会反而助长工人的士气于是一直不同意组建工会,当我们把情况与企业老总沟通后,老板受到了震动想想这两年企业效益好,工人的积极性得到了发挥,企业很太平,如果不同意组建工会,丢掉企业荣誉反而划不来,因此,几年的老大难通过评选优秀外商投资企业解决了。
3、完善制度引导基层工作联动发展
近几年我们通过培训制度,对基层工会干部进行了工会法、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工会互助补充保险、工会财务以及集体合同协商等的培训,以提高基层工会主席的整体素质,
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2002年我们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建立三方协商机制作为重点来指导具体工作。
二、以集体合同工资协商为抓手,促进企业协调发展
1、确立两个平台
就外资企业基层工会的工作,各方面的基础都很薄弱,因此我们感到,一个时期内,我们工作的着重点是在“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开展工作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和实践,同时为了提高工作的有效性我们着力并正在形成两个平台:
一是学习培训平台,定期开展基层工会主席的培训。企业工会要真正担负起教育、培训、维权等职能,特别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矛盾的任务非常艰巨,根据外资企业工会干部身兼数职,外来人员居多,总体素质还不很适应,工会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和懈怠思想的情况,我们定期开展工会法、劳动法、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水平,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干部的民主参与、法制管理意识,从而提高维护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创造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二是活动交流平台,就是用例会制度来布置工作,宣传交流读书活动,班组建设、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协调劳动关系等开展交流表彰,推动面上工作整体发展,制度化的方式提高了工会工作的效率。用这两个平台来指导和完善上下两级工会的工作。
2、以上代下维权工作注重实效
在实践中我们感觉到外资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矛盾的任务非常艰巨,工会如果不能履行维权职责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只有真正代表员工的利益,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具体利益,工会才有生命力,才能提升工会组织在员工心目中威信、提高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
2003年6月,我们在区总的指导下,尝试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工作机制,到日本独资企业上海中尾五金有限公司开展“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的谈判”。98年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100%出口日本市场的中尾五金公司被迫停产,企业带领员工共度难关,员工拿着基本生活费开发试制新产品,2002年企业当年刚刚实现盈利,员工看到了希望,盼望他们的福利待遇也能有所改观,到他们那里去协商,企业还没有弥补以前的亏损,外方总经理肯不肯谈,企业员工会不会只顾眼前利益而不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工会干部担心在协商中不能满足职工的要求愧对职工,一味满足职工的要求行政不接受又不好收场,作为上级工会我们着力发挥行政与职工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与外籍总经理交流看法,沟通情况,相互了解各自的想法,确立了促进“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的指导思想,为协商的具体实施奠定了思想基础。为了使协商顺利进行,我们还邀请了区总的智囊团列席会议,碰到一些法律问题,及时咨询请教,在协商中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双方僵持不下时,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做些让步使平等协商顺利进行。通过协商提升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了纪律与奖惩,即解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也达到了工会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目的。2005年年9月我们组织7家企业的工会主席前往上海中尾五金有限公司观摩学习他们集体合同平等协商的做法,为到场观摩的企业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将他们开展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的一些做法推广到面上去,为其他外资企业提供一些经验和做法,我们还组织各单位将开展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些成功做法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会组建依然非常艰难
虽然外资企业章程中都有依法建立工会的条款,大多老总却没有仔细阅读过,即使阅读过,他们也没有这种自主意识。因此,建会依然是目前外资企业面临的第一难题。企业行政方对建会的态度不积极并有抵触情绪,企业员工中的一些骨干受雇于企业不可能也不敢主动提出承担组建工会的责任;上级工会和企业没有隶属的上下级关系,有的基层工会的组建我们是通过多次的宣传,不断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而且等了一、二年才建立的。今后我们还将长期的这样坚持下去。
2、企业工会履行职能开展工作难
虽然我区外商独资企业建会已有90多家,但是只有50%的工会组织在正常工作。虚转空转的现象严重,可以说工会在企业中可有可无,企业行政方不重视工会组织,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不高,一些员工碰到问题也想不到找工会,企业市场化的特征决定了企业工会处于弱势地位。
3、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大部分基层工会主席在企业中都身兼数职,他们无暇顾及工会工作,等到企业发生了劳资矛盾想到工会时,他们往往缺乏应对解决问题的依据和办法,由于工会干部所处的地位,自身的素质以及影响力,工会工作没有真正地转起来,另有一些由于经营状况不好,工会工作也没有起色。
四、几点思考
1、外资企业工会组织要配备专职工会干部
这两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工会工作的任务将非常艰巨,企业侵权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工会的组建,集体合同的签订、基层工会真正地运转,工作千头万绪,许多工作还都需要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没有专职工会干部是很难以完成的。
2、要保证工会主席在企业的地位
首先要依法保障工会主席在企业中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按照“上海市工会条列”的规定,企业工会主席可列席董事会,参加行政例会,了解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情况,特别是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要以法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给予兼职工会主席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确保工会工作顺利开展。
3、要提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的组织保证
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要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工会工作重点,应有所突破,指导,规范、推动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并要为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4、政府应转变参与劳动关系的方式
政府部门更多地从微观到宏观,从处理者到指导者。注重发挥企业劳资双方谈判和协商的作用,注重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委员会,完善由政府、工会、和企业方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通过三方协商的形式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
(执笔:林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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