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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全区工会全面履行各项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能,立足工会本质属性,把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民主权益列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创了经济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区域性职代会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劳动关系稳定和谐。1996年,区总工会获“全国工会法律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普陀区获“全国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一、协调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
1991年7月9日
——30日,区总工会与区劳动局联合举办了为期9个半天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培训班”,90多人参加,经考试,全部获结业证书。至1991年底,全区公司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率100%,百人以上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73%。1992年,125个公司级和100人以上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100%。会同劳动局拟定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1996年,建立了区总工会领导接待日制度和热线电话。全年接待来访80余人,处理信访100余件,结案率为100%。1999年,以曹杨街道为试点,建立社区劳动关系争议预调系统,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积极开展劳动关系的预测、预防、预审、预报工作。2001年,区总工会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十必报制度”,坚持在“预”字上做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早化解。
三方协调机制。1994年,在区集管局试点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小组,接着在全区各产业(局)、街道(镇)普遍建立协调组织。
1994年8月16日
,区总工会、区劳动局联合成立区劳动关系协调中心组。与系统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基层劳动争议调委会形成三级劳动关系协调网络。1996年,区总工会成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区体改办先后对上海德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融特工贸有限公司等单位设立职工持股会进行指导,对其职工持股会章程进行会审。
1998年11月2日
,长征镇星云经济区召开第一次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建立了全市第一家经济园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并在实践中建立了“紧急约见制度”等8项操作制度。1999年,建立了新桃、新杨经济区和区外资企业、区私营企业三方协商机制。实现了三方协商机制对非公企业的全覆盖。
2001年7月23日
,桃浦镇李子园村召开第一次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建立了全市第一家村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2002年,先后建立了各街道(镇)及区非公餐饮行业、区大型卖场行业三方协商机制。2003年9月,区总工会编撰了《三方协商议题百题集》,促进三方协商机制规范运作、有效运作。2003年底全区建立区域性(行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18个。三方协商机制以平等协商、取得共识形成合力为原则,以签订集体合同、工资谈判和协调劳动关系为重点,以促进非公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为目标,受到了劳资双方的欢迎和政府的支持。2000年8月和2003年5月,区总工会两度代表上海市参加了国家级三方协商机制工作会议并作交流,受到了全国各省市工会及国际劳工组织的肯定。
劳动法律咨询、监督。
1992年7月30日
,上工劳动法律事务处和区总法律顾问处联合咨询部成立。提供法律咨询、代为草拟、审查、修订有关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至年底,接待法律咨询205人、代理诉讼案件12件,非诉讼代理案件3件、提供法律服务153人次。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区总工会会同区劳动局将《劳动法》下发到基层工会和调解员,举办学习班,组建一支宣讲队伍,与有关部门组织多次较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
1996年3月21日
,区总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成立。委员由区人大、政协、司法局、法院、劳动局、外经委、区总工会人员组成,履行工会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同时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劳动法律宣传和咨询,加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用工。2000年,区总工会获“1996——2000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1998年4月27日
,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接受职工侵权投诉、政策咨询,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劳动争议仲裁。
集体合同制度。
1995年4月11日
,区总工会、区劳动局、区外经委、区计经委、区工商联等部门联合成立普陀区非国有企业推行集体合同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我区非国有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试点工作的意见》,我区非公企业推行集体合同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当年5月12日,区总工会召开非公企业推行集体合同试点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第一批15家试点单位的三资、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参加。
11月22日
,在中山街道召开了推进非国有企业集体合同签定现场交流会。当年,签订集体合同11份。1996年,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从试点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经过宣传发动、培训指导、交流促进,至年底,在三资、民营等非公企业签定集体合同84份。1998年随着新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在经济园区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力度,依托三方协商机制的运作,当年签订集体合同949份,列全市第一,获上海工会“'98签定集体合同工作优胜杯”。2000年签订集体合同数量为最高,达1472份,合同的期限也从一年期为主转为三年期为主。2003年全区签订集体合同754份。发挥了集体合同在建立平等、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从整体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工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制度。1991年,区总工会举办“民主管理工作师资培训班”,并在全区开展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全年培训职工代表2615名。1992年,区总工会开展了《普陀区247家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操作情况的调查》,
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预报制度、报告制度、年末统计考核制度。全区国有集体企业职代会建制率98%,职代会召开率95%。同年,本区中百十二店作为全市48家“六自主”试点单位之一,开展了“竞聘”部经理工作。1995年,区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的意见”。在全区开展了评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好厂长(好院长、好校长)活动。1997年,下发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暂行办法》。各基层单位制定措施,不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1998年,区医务工会开展了民主管理“四个百分之一百”达标活动,即全系统各单位一年两次召开职代会制度、职代会提案落实制度、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职代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重大问题制度等落实率均达到100%。并不断发展,到1999年,达“十个百分之一百”,增加了医院业务招待费报告制度、医院财务收支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等。1999年,快乐集团公司分别在下属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小型企业通过职工大会直选经营者。选举做到竞选方案公开、企业家底公开、竞选标的公开、竞选过程公开。经职工选举上岗经营者85人,占集团经营者总数95.5%。1999年,区总工会建立了职代会21项操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建设。2000年,快乐集团公司在全区率先建立了职工董、监事制度。
非公企业民主管理。
1999年8月3日
,宏泉投资有限公司召开“共商企业发展会”,把员工和企业开展“平等协商”和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共赢”作为核心内容和基本目标,探索了私营企业民主管理的新摸式。总工会针对非公企业的不同特点,因企制宜、分类指导,试点探索了大中型非公企业、社区小型非公企业、经济园区非公企业、区外商投资企业、公益性非公企业以及非公企业行业性等六种职代会模式。围绕职代会基本任务,规定了职代会五项职权,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得到在全区快速发展。
2002年1月28日
,全市首家经济区职工代表大会在长征镇长征工业区召开,促进区域性平等协商制度和区域性职代会制度有机结合,推进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2002年2月,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制定下发了《普陀区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试行办法》;区总工会编撰了《普陀区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操作手册》,进一步推进非公企事业单位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2003年,全区非公企业独立职代会建制267家,建立区域、行业联合职代会14家,其中参与企业1664家,覆盖职工3.6万余人。
厂务公开工作。1999年,确定45家企业为试点,推行厂务公开。建立了由区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厂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形成厂务公开协调网络,落实厂务公开责任制度。2000年,区总工会从规范操作入手,把先进的企业管理办法“ISO9004”引入保证厂务公开质量的全过程,形成了推进厂务公开的保证体系、工作体系和质量体系;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定期报告制、职工评估制、巡视监察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激励制。2000年6月,区总工会编撰了《厂务公开ISO9004质量手册》,全区90%的单位推行了厂务公开工作。2001年,深化厂务公开“ISO9004”操作法,推进了“三化四机制”建设,即制度规范化、程序民主化、体系文件化及动力机制、参与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200
年,建立了厂务公开“六项制度”,即厂务公开岗位责任制度;主要领导厂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厂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厂务公开工作调研检查制度;厂务公开情况通报制度;区厂务公开工作统一组织考核制度。2003年,区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厂务公开推行面达95.2%,事业单位推行面积达100%,并向非公企业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全区工会注重在突出厂务公开的坚实性、针对性、有效性、创造性上下功夫,确保了厂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2003年,普陀区荣获“全国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联席会议制度。1999年7月,建立了区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暨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委员由区人大、区劳动局、区工商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成员组成,并邀请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司法学校专家参加。
2001年9月7日
,真如镇政府和镇社区工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全区第一家街道(镇)联席会议制度。至2002年
月,全区9个街道(镇)全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构筑了区、社区两级联席会议制度。两级联席会议均每年召开一次。区联席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普陀区社区劳动关系预调系统实施办法》、《普陀区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小组工作职责》、《普陀区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普陀区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暂行办法》等。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着重协调解决以劳动关系为主的社区矛盾,推动社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女职工维权。
1999年,区总工会成立了“女职工劳动权益监督小组”,开通了“绿色亲情——区女职工服务热线”。加大女职工维权力度。组织下岗女工培训、单亲女职工帮困,拨出经费为全区1000名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1999年,区万盛制衣公司被评为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2000年,开展了“爱华杯”女职工双文明立功竞赛。
2000年5月20日
市总工会在我区召开新经济组织依法组建女职工委员会现场交流会。2002年3月,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获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2003年,区人民医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获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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