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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工信息》2006年第4期(总第409期)

编者按:近日,中央领导同志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先后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日前,区委书记周国雄就区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区总工会还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从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各级工会务必提高认识,明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工会责无旁贷。

周国雄对我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作出重要批示

200616 ,区总工会就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情况向区委书记周国雄作了书面汇报。周国雄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区总工会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就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出并实施了“五个一”举措,很好。

周国雄指出,我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他们对我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是工会组织的应尽义务。

周国雄强调,春节即将来临,希望区总工会按照市总工会的部署,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到位、做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坎上,确保外来务工人员过上一个愉快、祥和、安康的新春佳节。       (区总工会调研室)

区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

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为及时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区总工会及时召开班子成员碰头会,认真学习批示精神,区总工会认为,中央领导的批示是对工会组织的高度信任和重视,是新形势下对工会工作新的期望和要求。普陀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多,进城务工者多,他们为今天新普陀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工会主动承担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党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是时代赋予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义务。根据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市委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要求,区总工会春节前后将以围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抓建会、抓欠薪、抓帮困、抓机制运作为内容,开展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五个一”行动。

成立一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一支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严爱科为组长,区总工会组织部、民管法律部、援助保障部、建设宣教部等参加的我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班子。由区总工会民管法律部负责日常工作。

召开一次贯彻传达学习会议

通过传达使全区各级工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立足全党全国的大局高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工会工作的重点统一到中央领导的批示中来,围绕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落实工作措施,不辜负党对工会组织的殷切希望。

召开一次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紧急约见”会议

针对普陀区基层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实际,加强三方协商机制人员的沟通、协商和协调,在农民工集中的加工业,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重点社区和经济园区,召开21个三方协商机制“紧急约见”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文要求企业继续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重点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各企业自查的情况,对重大案件和因用人单位涉嫌违规行为,组织三方代表联合监督检查;畅通区和基层21个三方协商机制农民工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三方协商制度的源头参与作用,一是关注和解决本区域内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二是关注和解决本区域内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综合保险费)的问题;三是关注和解决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履行集体合同和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四是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对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单位,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严肃查处。

组织一次配合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活动

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督促辖区内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整改,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重点的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活动。

举办一次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帮困送温暖活动

根据我区农民工集中、小企业多的情况,区总工会将拿出一定帮困金作为春节农民工帮困基金,继续以“三定”方式将温暖在春节前及时送到生活拮据的农民工手中。

通过开展“五个一”工作,进一步形成“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职工有困难找工会”的良好氛围。     (区总工会调研室、民管法律部)

相关链接:维护农民工权益是当前工会工作重中之重

  新年伊始,中央领导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作出重要批示。

  2006 1月3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15 ,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全国工会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号召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向农民工送温暖活动,努力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全社会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2006年1月6日 ,上海市总工会专门下发《关于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2006年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开展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中把农民工作为重点对象之一,全市19个区县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接待服务窗口,并重点开展针对农民工的“送政策、送保障”活动,最大限度地帮助农民工了解维权政策,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为农民工办理“上海市总工会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实现和发挥社会化维权的最大效应。(区总工会调研室)  

书面报送:区委办,人大办,区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区总主席室

电子报送:市总秘书室,区总各部(室、中心),劳动报社,区报、区有线台,

区门户网站,各街道()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行业工会,

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直属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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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赵清芬、赵 

(共28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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