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能 培 训
一、对象
1、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进城务工人员);
2、持有劳动手册的协保失业人员。
二、项目
电脑操作、电子商务、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维修安装、
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物流、仓储、会计上岗证、
会计电算化、烹调、面点、调酒、茶艺、花卉、家政服务员、
商品营业员、手机维修、维修电工、制冷设备维修、中央空调、
管道工、汽车美容装璜、绿化工
三、费用
1、执行全市统一的各技能培训项目收费标准;
2、在职职工相关项目可补贴50%培训费用;
3、协保失业人员凭劳动手册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技能培训(补贴100%培训费用)。
四、报名
1、本中心全天受理培训报名;
2、各培训学校窗口全天受理培训报名;
3、各社区工会援助服务点代理培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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