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职程序
1、个人凭劳动手册、身份证、照片(一张)免费填写求职登记表。
2、通过职业指导后,在基本符合用工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下,本所出具介绍信。
3、当开具介绍信时,求职者应一次性预付应聘岗位月工资百分之三十的预收款。(协保特困人员凭相关证明可享受减免优惠)
4、一个月内到用工单位面试不成功,无任何理由,凭收据退还预收款。退款日:每周五。
5、面试成功,求职者上班一个月后,预收款不予退还,可凭收据换发票。上班不满一个月,一次性按所结工资单收取工资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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