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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总工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第20期)

普陀区总工会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

  根据市委、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在健全完善区总工会党组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强化支部、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区总工会及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现制订本制度。

  1、区总工会机关及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每二月召开一次例会。逢双月召开。

  2、会议由区总工会党组召集,党组书记主持。遇重大事项,需召开书记例会,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3、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中央、市委、区委重要文件;传达市总工会有关重要文件;决定基层党组织换届及人员确定;党员表彰、处分;布置有关工作;支部书记汇报近期工作。

  4、各党支部书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出席,应提前向党组书记请假,并及时补课。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制度

  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建立激发活力的长效机制,现制订本制度。

  1、对各党支部考核由区总工会党组组织。

  2、考核目标每年年初下发各党支部。

  3、各党支部根据考核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保证落实。

  4、考核主要内容: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创新工作;为职工群众服务工作。

  5、考核采取自评、互评,最后由区总工会党组根据群众测评结果,决定考核等次,并公布。

  6、考核优秀的党支部予以奖励,并在市、区先进评选中优先推荐。

  7、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对党支部予以调整。

群众测评制度

  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建立激发活动的长效机制,现制订本制度。

  一、实施目标

  通过本制度实施,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党支部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保垒作用。

  二、实施内容

  1、每年组织一次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2、每年组织一次征求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

  3、每年一次组织群众、党员对党支部的测评。

  三、实施主体

  征求群众意见及党员意见、群众测评由机关党支部组织。

  四、实施要求

  1、监督、评议工作统一组织。

  2、监督、评议与考核结合,作为党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上制度自6月份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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