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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管法律部

  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研究提出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管理和履约监督;指导基层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参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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